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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鹿县环保局2017年重点工作取得成效
  发布时间:2018-01-17   信息来源:环境保护局

一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深入开展。2017年大气环境质量目标任务是PM2.5年均浓度较2016年下降9%,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为实现这一目标,以县政府、大气办行后印发了25个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文件,确定19个专项行动的推进措施。淘汰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37台,工业燃煤锅炉改造16台。农村散煤治理完成气代煤343户、电代煤160。对排查出4家“散乱污”企业进行了关停取缔。全年空气质量达标天数296天,达标率为82%;主要考核指标PM2.5平均浓度46微克/立方米,较2016年下降16.36%。

二是水环境治理积极稳步实施。开展了两个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上游和补给径流区内污染隐患排查工作。配合县政府实施了桑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桑干河湿地工程674.49公顷对全县15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进行环境治理,达到环保要求。

三是环境执法监管进一步加强。为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实施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开展了辐射、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强化了重点行业企业达标治理,依法查处了严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案件27起。

四是服务经济发展能力不断提升。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评和排污许可证核发制度,全年审批建设项目53个,验收28办理排污许可证21家。加强环境监测服务,开展了土壤污染现状调查,3个村开展了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季度性工作。对国控重点排水污染源进行监督监测,取得有效监测数据210个。

五是生态环境建设稳步推进组织8个农村开展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和亿达玻璃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积极争跑,争取到位环保专项资金1370万元,生态补偿资金7197万元,有力支持了县域生态环境建设。利用“六五”世环日、12.4宪法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社会各界环保意识不断加强,推动公众广泛参与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

                        

                2018116日